昨天晚上看了一个电视节目《罪恶的杀手》(“Evil
Killer”)。节目讲述了一个发生在威斯康辛州Milwaukee的真实故事。事件爆发在1991年,那时我在芝加哥地区生活,Milwaukee是芝加哥的近邻,那时这个连环凶杀案是家喻户晓,在美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案例。
案情曝光在1991年。一名黑人男子从故事的主角白人Jeffrey Dahmer的公寓中逃出向警察求救,一只手上还戴着手铐。警察随即进入Jeffrey的公寓中搜查,结果发现了令人意想不到的情况。警察在冰箱中发现了四个男子的头颅!一个凶残的连环凶杀案曝光了。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犯罪事实被揭露,令人发指。Jeffrey那时31岁,是一个同性恋者。他在18岁杀了他的性伙伴。在27岁到案发时的31岁四年中,杀害了15个男性,其中包括未成年的男孩。他的作案手段更是难以想象的残忍。他将同性恋伙伴骗到家中,然后用药酒迷倒被害人进行强奸,随后杀死被害人,将其分尸,吃他的心肝。1992年的法庭审讯是当时轰动全国的新闻。被告承认犯罪事实,但是以精神疾病为由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进入精神病院。陪审团推翻了被告的主张,认定一级谋杀有罪。由于威斯康辛州没有死刑,法官一连判了被告16个无期徒刑。也就是说Jeffrey要在监狱中度过余生。后来的消息是,两年半后(1994年)Jeffrey在狱中被犯人Scarver 杀死,他告诉狱警,“奉上帝之命杀了Jeffr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