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今天(周二)以6-3裁定,缅因州的一项学费援助计划因将宗教学校排除在资格之外而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条款。
缅因州的学费援助计划为当地没有公立学校偏远地区的学生提供学费援助,帮助他们进入私立学校学习,但是要求资金不用于宗教教学。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在此案的法庭意见中写道:"缅因州对其原本普遍可用的学费援助金的'非教派'要求,违反了第一修正案的自由行使条款"。"无论如何描述福利和限制,该计划的运作是为了识别和排除其他符合条件的学校,因为他们的宗教活动"。
罗伯茨说,由于缅因州提供了学费援助的福利,他们不能以 "有效惩罚宗教自由活动 "的方式来限制这些福利。
1981年之前,缅因州的学费援助计划允许宗教学校,但后来缅因州以第一修正案为由,通过了
"非教派 "的要求。
罗伯茨指出,这一补充是在缅因州总检察长确定资助私立宗教学校将违反第一修正案的建制条款后做出的。最高法院在2002年裁定,一个由公民个人决定资金去向的项目不会违反该条款。罗伯茨写道:"[一个]中立的福利计划,其中公共资金通过私人福利接受者的独立选择流向宗教组织,并不违反建制条款"。
这一裁决放宽了对使用纳税人的钱来支付宗教教育的长期限制。
2022年6月21日
加州圣地亚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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